为深入贯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和地面沉降防控,更好保护地下水资源,按照《地下水管理条例》,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划定本市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 全文阅读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的通知 ...
一、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 (一)地下水禁止开采区 1.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外环线以内区域及环外建成区,以及滨海新区建成区、武清区建成区、宁河区建成区、静海区建成区,以上区域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 2.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管理...
一、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 (一)地下水禁止开采区 1.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外环线以内区域及环外建成区,以及滨海新区建成区、武清区建成区、宁河区建成区、静海区建成区,以上区域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 2.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管理...
发文主题地下水 展开全部内容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上级政策 序号 政策标题 发文机关 发文时间 1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05-23 2 地下水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21-10-29 共2条记录 1 前往 页 政策关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