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第三条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改革创新、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廉洁高效、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原则,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
《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2019年天津市最重要的地方性法规之一,2019年7月3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8月1日公布,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四大直辖市中首个“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是天津市继“津八条”“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民营经济十九条”等一系...
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的制定实施,是我市进一步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固化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功经验和做法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以法治的“硬手段”营造出便利和谐的营商“软环境”。 《条例》全面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天津八条...
央广网天津9月1日消息(记者夏震宇)记者从天津市营商环境办公室了解到,《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19年7月31日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天(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共8章73条,设置了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重要章节,包含“办...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19年9月1日,《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天津通过条例制定实施这个“硬手段”,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升“软实力”。“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表示,条例...
【营商环境的概念】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优化政务环境】《条例》第九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天津市优化政务环境的举措。具体包括:建设服务型政府;建立各级政府部门全责清单;政策高效透明;减事项减材料、相对...
《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9月1日起施行 本报天津讯(记者郭海涛)《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7月31日,由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明确规定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和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平等使用生产要素,...
《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 引发热烈反响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刊发权威报道 《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 引发热烈反响 《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9年9月1日正式施行。人民日报刊发《硬“手段”提升“软环境”——〈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地,切实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开发区司法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园区企业需求,深入思考、主动进位,积极组织开展《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线上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