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是指本市依法批准设置互联网医院或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涉及医疗保障工作的机构申请签约、医保支付政策、医保结算、协议管理、管理和监督等活动。第三条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全市“互联网+” 医疗服务医保...
记者日前从市卫健委获悉,本市医疗服务在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医改道路上不断创新,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通过建立互联、物联、感知、智能的医疗服务环境,整合医疗资源、提升诊疗效率、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实现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让患者获得更专业、更便利的智慧医疗...
为更好地服务于百姓,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的服务效能,不断满足患者多种医疗需求,进一步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天津市西青医院将于2023年10月1日试运行“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院”以实体医院作为强有力的支撑,方便患者线上就医,包括问诊咨询、在线复...
医疗机构应当对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建立考核机制,根据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德医风、满意度等内容进行考核并建立准入、退出机制。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服务的人员开展定期培训,内容包括卫生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
新政|天津“互联网+”医疗服务能用医保啦!日前 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试行) 在天津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 试行办法要点↓↓ 01 机构申请签约 01 本市依法批准设置互联网医院或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可按照自愿原则,由其实体医疗机构依据管理权限向市医保中心及其分支...
天津市人民医院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开设互联网医院,提供线上医疗服务,让“指尖上的医疗服务”帮助患者实现更加方便快捷的看病流程,足不出户也能实现看病买药,享受到三级甲等医院专业、特色的医疗护理服务,不仅解决行动不便患者的就医难题,还减轻家属的照护负担,真正实现“患者少跑腿,服务多跑路”,大大提升了患者的就医...
盘活基层医疗服务资源 从根本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2020年1月,我市启动基层数字健共体建设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字健共体建设,“天津微医互联网医院”承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组建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线上线下结合的共同体。目前,已初步...
近年来,天津市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下沉,在区域医疗布局方面不断创新,致力于改善公众就医体验,构建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通过定制化的“互联网+医疗健康”策略,天津正努力让群众的就医更方便、更高效。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天津市特别注重智能医疗技术的应用。医疗机构通过引入现代信息化手段,建立了多层次立体化的医...
如互联网首诊普通门诊诊疗费按次计费,一级医疗机构为3.6元,二级医疗机构为1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15元,医保支付标准分别为3.6元、10元、15元;互联网首诊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一级医疗机构为13.5元,二级医疗机构为32元,三级医疗机构为32元,医保支付标准分别为13.5元、32元、32元。 公立医疗机构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