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规定了中国江苏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监测与监督管理要求。该标准适用于江苏省现有固定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定过程 制定背景 为持续改善江苏省...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 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
一、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明确了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大气污染物分类:根据大气污染物的性质、来源和危害程度,将大气污染物分为两类:一类是常规大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
1. 标准内容概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主要针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包括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多种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这一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保护大气环境,改善空气质量。2. 标准的重要性:该标准对于工业、企业等排放源的管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
___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7-1996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4-1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
1.2.1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锅炉执行GBl3271—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执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执行GBl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炉执行GBl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污染物种类与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综合排放标准会规定每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即每个单位时间内可以排放的最大数量。 2.排放检测与监测:为确保企业和机构遵守排放标准,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建立排放检测与监测系统。
所有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活动,均须遵守本标准的规定。 二、排放限值与要求 各类污染源应根据其污染物的性质、产生量及治理技术水平,严格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对于重点控制的大气污染物,应实施更严格的排放限值,并逐步实现超低排放。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采用先进的污染控制技术,确保排放的污染物符合或优于本标准...
内容提示: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J 4 73) 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 亦有相当大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