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法案,通常指的是英国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它是英国宪法中保障人民权利的重要法律文件.该法案明确规定了国王与议会之间的权力关系,限制了国王的权力,确立了议会的主权地位,为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奠定了基础.权利法案的核心原则是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和自由,防止政府滥用权力. 二,大宪章概述...
自由大宪章:the Magna Carta(The Great Charter) 《权利法案》(theBill of Rights),全称《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An Act Declaring theRights and Liberties of the Subject andSettling the Succession ofthe Crown) 自由大宪章(The MagnaCarta)的中文解释为大宪章;保障人民权利与自由的法令; (TheGreat...
《权利法案》限制了王权,使议会的权力日益超过国王的权力。由“把王权置于封建习惯法的约束之下”可知,《大宪章》对《权利法案》最深刻的影响在于确立了法律约束王权的原则。根据以上分析可知,D项符合题意。A、B两项不是《权利法案》的主要精神,不符合题意;英国议会发端晚于《大宪章》,C项不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