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新乡辉县市刑事判决书显示,2014年7月份,河南省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1994年12月出生)和同乡王亚军(1988年7月)在河南省新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以树林内掏了一窝小鸟,合计12只。后来闫啸天便将掏来的小鸟发到了社交平台,很快就有买家联系。闫啸天最终将这将10只鸟卖给了三个买家,其中郑州的买家...
2015年12月,一则《掏鸟16只,获刑10年半》的报道引爆了网络舆论,并几经反转。 先是认为量刑过重,惋惜一个大学生的似锦前程,有不少网友拿此案和其他案由量刑做比较,表示不可理解。也有网友,包括闫父自己找出不少同期同案由的其他案子,提出相比较起来闫啸天一案判得太重,如江苏省李某花6元钱买3只鸟,却不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