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已补扣2021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 1,925,891.77元,对其前期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税额1,925,891.77元处0.5倍罚款,罚款金额为962,945.89元。
是大信事务所在五洋建设具体审计项目中未勤勉尽责的一种体现,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有关“建立和保持质量控制制度”的要求;其二,我会对大信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处罚是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作出的,量罚适当。
日前,证监会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应对金正大2015年至2017年年报审计未勤勉尽责,被没收业务收入201.89万元,并处以403.77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对金正大2015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某锋、高某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内控测试存在多项不足 金正...
: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处以444.33万元的罚款。涉事事务所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06室。此外,该所的两名员工,杨*和邹&&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根据2005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已对大信...
分析案例的目的,是希望通过解读证监局对事务所和公司的处罚来总结经验,作为前车之鉴。 内容格式采取先苏文分析总结,帮助大家理解过渡,然后附上处罚书部分段落,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选择是否看原文。 案例来源江西证监局《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ABC合伙人出具警示函》措施,和辽宁证监局下发 的《...
处罚事由 一、大信所出具的天海防务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本局另案查明,由于泰州市金海运船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海运,系天海防务全资子公司)虚构相关游乐设施贸易业务,导致天海防务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虚假记载行为。大信所为天海防务2017年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2018...
(一)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处以警告,没收2000年中报收入15万元,罚款15万元; (二)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吴卫星、蔡瑜各罚款3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上述个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建支行月坛南街分理处,账号261...
证监会责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正,没收其对东方金钰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收入110万元,并处以220万元罚款;对李某坤、罗某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无独有偶,负责东方金钰2016年财务审计工作的大信所,也在3月3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处罚决定书显示,...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大信所、杨成、邹宏文) 〔2023〕42号 当事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杨成,男,1981年3月出生,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2016年至2018年年报审计签字会计师,住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 邹宏文,男,1967年9月...
1.对大信所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万元并罚款10万元; 2.对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吴卫星、邵九林分别处以警告。 大信所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没收款和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建支行月坛南街分理处,帐号2610044690,由该银行直接上缴国库)。大信所及有关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