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今年重点推动与税务部门“多报合一”,鼓励采用“只报一次”的形式,填报结果共认共用,切实提高年报财务数据质量。据了解,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营商环境试点城市推行与税务部门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并积累经验成效的基础上,其他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参考借鉴试点地区经验做法,已...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企业年报工作“多报合一”,目前已在全国实现与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外汇部门的年报事项“多报合一”,相关信息一次填报,部门之间实行共享,有利于减少企业信息多头报送,大幅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今年,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
企业年报“多报合一” 01 业务介绍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自2023年度年报起,在继续推进与税务、海关、商务、外汇、人社、统计等部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在介绍2023年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市场监管工作时披露,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经营主体年报工作“多报合一”改革,目前已在全国实现与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外汇部门的年报事项“多报合一”,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仍然继续重点推动与税务部门的“多报合一”改革工作。 “多报合一”改革有利于减少经营主体...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全省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通知》(浙市监信〔2022〕6 号),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或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均可一次性全面完成税务年报和...
完成税务年报后,点击“企业年报多报合一”跳转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年报界面,继续填报市场主体年报(广告业年报)、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报。 备注: 1、每年的5月31日之前可修改上一年度的税务年报,5月31日之后只能查看上一年度的税务年报详情。
山西全面实现市场监管与税务年报“多报合一”本报讯 (康听渲 记者 秦海峰)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在继续实施与人社、商务、海关、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的基础上,近期又推出了市场监管年报与税务年报相关事项“多报合一”改革举措,全面打通税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间数据接口,切实解决经营主体年报“多头报、重复报...
12月26日,记者从贵州省税务局获悉,将从2024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工作,以进一步减轻经营主体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用便民服务的“小切口”推动营商环境和企业获得感“双提升”,助推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实现“数据多跑路、...
本报讯 (记者 朱文达)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复同意山东省实施广告业统计调查与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试点。这是市场监管部门继实现与人社、统计、商务、海关、外汇、税务年报相关事项“多报合一”后,进一步统筹整合,将“多报合一”政策扩展至广告业领域。此项改革也是山东省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
实现涉及市场监管、税务、社保、海关等年度报告的“多报合一”试点工作,通过数据“授权共享”“一键导入”,纳税人只需填报一次数据,各部门之间即可实现共享,有效解决企业年报的“多头报、重复报、填报数据不规范”等问题,节约了纳税人的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也有效的规避了企业漏报、迟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