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外患罪,主要是指危害国家独立和领土完整的犯罪行为。该罪名最早可见于清政府1910年公布的《大清新刑律》,并在中华民国时期被北洋政府的《暂行新刑律》和国民政府的《中华民国刑法》所沿用。 一、外患罪的定义与范畴 凡潜通外国而实施不利于本国的行为,或其行为虽无潜通外国的明显表现,但其性质足以有利...
“外患”纳入陆港澳 据台湾《中国时报》8日报道,原本台湾“刑法”的“外患罪”条文中,只针对“敌国”和“外国”,但依照“宪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大陆地区并非外国,这使得涉及“共谍案”者不会依照“刑法”外患罪惩处。为此,民进党“立委”王定宇提案修法,主张将“外患罪”相关条文通通加上“敌人”一词,...
诱致外患罪指的是通谋外国,致使对本国行使武力的行为。外患罪的一种。通谋外国,指以各种公开或秘密、直接或简接的方法,与外国政府进行联系。认定本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通谋行为与外国政府行使武力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行使武力,指外国对本国动用了军事力量,如侵入本国领土、炮击轰炸本国城市要塞、向本国发动...
台当局以“外患罪”恐吓赴陆参与协商人士,国台办:损害台民众根本利益 【环球网报道 实习记者 尹艳辉】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5月29日上午举行,有记者问:最近民进党当局拟修改相关条例,赴大陆参与民主协商的人士或者党派将会适用所谓的“外患罪”,请问国台办有何回应?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说,我们一直表示,民主协商...
台湾地区前官员告蔡英文通美挑衅大陆犯“外患罪”,岛内网友:支持!综合台湾“中时新闻网”、《联合报》报道,台“前行政机构新闻局长”钟琴等人,今日(22日)上午前往台湾高等检察署前,告发民进党当局领导人蔡英文涉嫌触犯“刑法”外患罪中的“诱敌开战罪”;他们也要求检方调查台当局官员在台美勾连过程中有无...
8月22日,台湾前行政机构新闻局长钟琴等人前往台湾高等检察署告发蔡英文涉嫌触犯“刑法”外患罪中的“诱敌开战罪”,引发网友广泛热议,有支持钟琴的,有认为钟琴是作秀的,说啥的都有。自老妖婆佩洛西窜访台湾后,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不少妖魔鬼怪到台湾打卡,这让蔡英文应接不暇。最近来的是美国印第安纳州共和...
叶毓兰最后强调,还是套用台网友的名言送给您吧:“先管好‘老二’,再来谈‘九二’!”
出“贱招”!民进党用“外患罪”恐吓岛内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崔杰通 张丽媛】民进党当局又给两岸交流使绊子。据台湾“风传媒”7日报道,台“立法院”今(7)日三读通过所谓的“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新增条文中,大陆被纳入台现行“外患罪”的适用范围,泄密给大陆者,可处3年至10有期徒刑,若在战时泄密可重...
台湾民进党赶在可能是掌握“立法院”多数优势的有限会期,火速过台湾所谓“刑法”第115-1条修正案,将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纳入外患罪适用范围内;而新修订的“机密保护法”也规定办理国家机密业务或核定人员出境,管制出境期间从原定最长3年延长为6年。 台湾“中时电子报”对此发表评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