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报送的上述投资信息推送至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及时接收、处理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投资信息以及部门共享信息等。 第五条市场监管总局统筹指导全国企业登记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保障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的实施。 第六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市...
2019年12月30日,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商务部令2019年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就外商投资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报送的上述投资信息推送至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及时接收、处理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投资信息以及部门共享信息等。 第五条市场监管总局统筹指导全国企业登记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保障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的实施。 第六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
12月30日,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商务部令2019年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及《中华人民...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 (2019 年 12 月 30 日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2 号公布 自 2020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升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水平,完善外商投资政策措施,改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制定...
第四条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报送的上述投资信息推送至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及时接收、处理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投资信息以及部门共享信息等。 第五条 市场监管总...
12月30日,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商务部令2019年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就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原标题: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令2019年第2号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令2019年第2号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已经2019年12月19日商务部第2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部
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令2019年第2号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由国家级的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发布于2019-12-31,产业类型包括:金融业、现代服务业,项目类别包括:招商引资、贷款贴息/贴保、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