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看名义,复议看职权”是行政法中确认法律救济制度对象时的一条重要口诀。具体来说,这一原则主要适用于下级经过上级批准的行政行为。 一、诉讼看名义 “诉讼看名义”指的是,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应以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例如,公安分局经过公安局批准对当事人...
在行政诉讼中,“看名义”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以谁的名义作出,谁就是诉讼的被告。例如,如果公安分局经过公安局批准,对当事人进行了罚款,而当事人对此不服想要提起诉讼,那么他们应该以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即公安分局,为被告。 二、复议看职权 “复议看职权”则是指在行政复议中,主要关注的是行政行为...
“诉讼看名义复议看职权”这句话是法律领域中的一句格言,用于指导在处理诉讼和复议案件时应关注的重点。 “诉讼看名义”意味着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主要关注当事人所主张的权利或提出的诉讼请求的名义。也就是说,法院会审查原告起诉时所依据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是否清晰、合法,并据此作出裁决。这里的“名义”...
"复议看职权"的含义: 在行政复议中,复议申请人的确定则是基于哪个行政机关具有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职权.如果下级行政机关是经过上级行政机关的授权或批准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那么当事人申请复议时,应该以这个上级行政机关为复议申请人.简言之,复议看的是被授权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而不是名义上的机关. 需要注意的...
具体行政行为以谁的名义作出,谁就是诉讼的被告;复议看是否被授权,被授权作出行政行为的是被复议机关,授权组织是复议机关。诉讼看名义,复议看职权的例外如下:1、行政许可由下级做出决定,但需由上级做出批准的,原则上以做出决定的下级为被告;如果对行政许可和批准行为都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需以...
在行政法中,“诉讼看名义,复议看职权”这一原则用于确定行政救济的对象。具体情境是,当下级机关在上级机关的批准下作出行政行为时,遵循这一原则。简而言之,如果当事人对下级机关在上级批准下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那么被告是对外发布该行为的机关;若当事人申请复议,则申请人通常是批准该行为的...
“诉讼看名义,复议看职权”是行政法律救济制度中的一条重要口诀,主要用于确认行政法中法律救济制度的对象。具体来说: 一、口诀的含义 这句口诀的含义在于,当下级行政机关经过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行政行为时,如果当事人对该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时,应以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而如果当事人选择申请行...
一、“复议看职权”的含义 “复议看职权”指的是,在下级行政机关经过上级行政机关批准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当事人如对该行为不服并申请行政复议时,应以具有批准职权的上级行政机关为复议被申请人。 二、“复议看职权”的具体应用 下级经上级批准的行为:当下级行政机关的某个行政行为是经过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后作出...
在行政诉讼中,"看名义"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以谁的名义作出,谁就是诉讼的被告.例如,如果公安分局经过公安局批准,对当事人进行了罚款,而当事人对此不服想要提起诉讼,那么他们应该以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即公安分局,为被告. 二,复议看职权 "复议看职权"则是指在行政复议中,主要关注的是行政行为的...
“复议看职权,诉讼看名义”是行政法中确认法律救济制度对象时的一条重要口诀。在行政复议中,复议的申请人确定基于哪个行政机关具有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职权。如果下级行政机关是经过上级行政机关的授权或批准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那么当事人申请复议时,应该以这个上级行政机关为复议申请人。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