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9月1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一节 行政复议范围 第二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 第三节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由上一级主管部门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地方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是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机构同时组织办理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应诉事项。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支持和保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上级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一、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利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该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于2023年9月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01.新《行政复议法》亮点 亮点一 优化行政复议管辖体制 提升统一性科学性 亮点二 强化吸纳行政争议能力 发挥主渠道作用 亮点三 保障当事人各项权利 新增多项便民...
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扩宽了复议前置的范围,明文规定了四类特定具体行政行为和一个兜底条款,具体如下: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主要功能是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此次修订行政复议法,明确行政复议原则、职责和保障,完善行政复议范围有关规定,增加行政复议申请便民举措,强化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及审理程序,加强行政复议对...
1.行政复议机关不依法履职承担的行政责任 行政复议机关未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对行政复议机关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经有权监督的机关督促仍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2.行政复议机关未依法履职造成行政...
亮点一:扩大行政复议范围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扩大行政复议范围,明确对行政赔偿、工伤认定、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等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优化行政复议前置范围,明确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未履行法定职责、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等行为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将行政复议前置其他情形的...
第一,行政复议机关发生了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第二十八条)旧法规定,对地方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应当向本级地方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新法生效后,只保留本级地方人民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但是如果是对省级人民政府(包括自治区和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