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的最晚时间 作者:陈瑞俊,联系电话:13331385165 近期接到几个法院发送的《举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即该《举证通知书》仍依据旧法律规定。 原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案件中,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的最晚时间已更改为法庭辩论结束前。这一调整旨在提供更加灵活和公平的审理环境,以便更好地保护当事人权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