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中关于减免增值税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将免税部分计入“其他收益”。 【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应当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官网“企业会计准则”栏目发布的相关实施问答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小微企业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应...
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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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
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末,所有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 )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
财会[2016]2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增值税会计科目设置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科目设置 二、小规模纳税人科目设置 三、增值税会计处理明细科目前后变化 本次通知主要的11个变化 一、“应交税费”二级科目由3个增加为10个 原设: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共3个二级科目,本...
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 考核知识点:《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 分析: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
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逐条解读2016-12-1509:55来源:中华会计网校我要纠错|打印|大|中|小分享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增值税一般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