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石家庄市正定县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邀请塔元庄村党委书记尹计平到法庭共同对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开展调解工作。 该案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称自己在购买房屋后因为开发商的逾期交房,对自己的利益造成了损失,现主张迟延履行期间的损失,经过法庭工作人员和尹书记的调解,双方初步达成共识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
七一前夕,唐县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近日踏上了前往正定县塔元庄村的红色研学之旅,这是一次心灵与精神的洗礼,也是对新时代农村变革的深刻体验。在这次主题为“追寻红色足迹,凝聚检察力量”的活动中,干警们不仅重温了党的光辉历程,更是亲眼见证了社会主义...
9月10日下午,院党委组织60余名党员赴正定县塔元庄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并组织群众性国防教育实践活动。院党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吴树才、白洪忠、杨永辉、赵桂琴、刘战地、王鑫参加。这是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院举办的第4期红色教育基地参观...
近日,涉县人民检察院组织青年党员干警赴正定县塔元庄村,开展红色研学活动。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党员干警们先后参观了塔元庄村的村委会文化长廊、村史馆等,集体观看了纪录片《蝶变塔元庄》,深入了解了塔元庄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取得的巨大成就。 张淑玉 摄...
5月13日上午,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党委组织师生党员代表及入党积极分子代表赴正定县塔元庄村开展红色研学活动。 研学队伍先后参观了塔元庄文化长廊及村史馆、同福乡村振兴六位一体展厅和同福智慧农场,其间还观看了《蝶变塔元庄》纪录片。大家对塔元庄完美蝶变的建设历程有了直观的认识和更深刻的感受,体会到了习近平...
9月12日上午,我院50多位离退休老干部赴正定县塔元庄村进行了参观学习,追寻习近平总书记的脚步,感受十八大以来新农村的巨大变化。此次活动由我院刘飞副院长领队,老干部科协调组织。老干部们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参观了塔元庄村史馆、村委会文化长廊、“蝶变塔元庄村”纪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委和省直工委有关通知要求,按照《中共河北省科学院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省科学院于11月15日组织全院处级及以上干部共计46人赴正定县塔元庄村参观学习,并在塔元庄村党员活动室重温入党誓词。
为方便市民就诊,医院在旧、新院区均设有摆渡车,免费提供双向乘车服务。摆渡车运营时间为上午7:30-12:00和下午2:00-5:30。如有急救需求,拨打120后将直接被接诊至新院区。新院区地址位于正定镇兴德路39号(塔元庄村对过东北角)。
一、拍卖标的:正定县正定镇塔元庄村塔元庄园1-1-901室不动产一套,建筑面积:146.87平方米,规划用途:成套住宅,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起拍价:105.0708万元,保证金:21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重要提示: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标的所在地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议竞买人在竞拍前先...
善用“社会大课堂”,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9月20日上午,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在正定县塔元庄村举行。这是校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思政课”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