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费主要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这些费用是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强制征收的一种政府性基金,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共用设施建设,如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土地成交价款管理规范资金缴库行为的通知》(财综〔2009〕8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性基金,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印)制的财政非税票据,收入严格按照非税收入收缴有关规定,依项目审批权限缴入同级国库,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30156)科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济南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房屋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计收,征收标准为246元/平方米。《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根据《管理办法》,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包括道路与桥梁、自来水、污水、电力、电信、热力、燃气、绿化等的建设费用。这些费用是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强制征收的一种政府性基金,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共用设施建设。具体来说: 一、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构成 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
基础设施建设费以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的建筑面积为基础进行计算。直接成本,如材料、设备、劳动力和土地准备等,通常基于实际的成本数据和市场价格计算。间接成本,如工程设计、监理、管理和行政费用等,可以根据项目需求和相关合同进行估算。 法律依据: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第一条《费用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一)...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它按建设...
《规定》明确,配套费属于政府性基金,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以收定支。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财政局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对配套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统筹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浮山新区配套费征收、投资计划、...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