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本专科生、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位学生)自愿到湖南省脱贫县和冷水江市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及以上的,由省财政对其学费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偿,分3年发放。 二、资助标准 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高职高...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基层就业: 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到重庆市原扶贫重点工作区县基层事业单位就业在岗在编满三年的重庆籍或重庆市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
基层就业: 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到重庆市原扶贫重点工作区县基层事业单位就业在岗在编满三年的重庆籍或重庆市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范围及标准 ...
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到重庆市原扶贫重点工作区县基层事业单位就业在岗在编满三年的重庆籍或重庆市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范围及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在重庆市就读,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
基层就业: 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到重庆市原扶贫重点工作区县基层事业单位就业在岗在编满三年的重庆籍或重庆市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范围及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