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毕业时自愿到我省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特别说明:我校毕业生到省内基层单位就业服务,超过毕业生就业过渡期两年及以上的,不属于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2024年申报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服务期满三年的时间界定为2024年9月30...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下简称“补偿代偿”)。 为了帮助毕业生了解政策、及时申报,学生资助管...
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4 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新录用为公务员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工资...
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 日内向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7285695。 附件: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享受学费补偿政策人员基本情况表 利川市教育局 2024年8月6日
政策解读:县级政府驻地所在的城关镇所有单位(含农村)都不属于县级政府驻地以下的艰苦地区基层单位,离石区原城关镇现三办(凤山街道办、滨河街道办和莲花街道办)所有单位(含农村)均不属于县级政府驻地以下的艰苦基层单位。
一、政策依据 《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鄂财教规〔2018〕1号) 二、申报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不含部属高校,部属高校毕业学生按相关政策直接向就读高校申请补偿)2017年应届毕业(申请第3 年补偿)、2018年应届毕业(申请第2年补偿)、2019年应届毕业(申请第1年补偿)的全日制本专...
1. 关于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中基层单位的定义,它指的是毕业生就业的去向,包括农村、城市街道社区,以及县级以下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2. 补偿代偿对象包括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应届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即全日制毕业生,但定向、委培及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
文件提出:对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和边境县、市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按照规定提前转正定级。问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高定工资的标准是什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答 (1)学费...
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 4 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或艰苦边远...
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 3 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