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暂行办法 (1996年8月14日财清字[199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清产核资办公室、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现将《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
第一条 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完成全国范围内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以下简称“集体企业”)的清产核资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国务院令第88号)和《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综上所述,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暂行办法是确保企业资产准确性和透明度的重要措施。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并注意防范各种风险。通过清产核资工作,可以为企业经营管理、资产处置和改革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和保障。参考文章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管理办法 城镇集体企业...
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的产权界定是指对集体企业的财产依法确认其所有权归属的法律行为。 第三条所有在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各类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包括各类联合经济组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有关事业单位,由集体企业改制为各类联营、国内合资、股份制的...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以下简称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中的产权界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暂行 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以下简称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中的产权界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暂行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范围内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以下简称“集体企业”)的清产核资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国务院令第88号)和《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29号),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规范、统一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以下简称集体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中的财务处理工作,根据国家现行财务制度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中的有关财务处...
范围内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以下简称“集体企业”)的清产核资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国务院令第88号)和《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29号),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等 1996年12月27日 国经贸企〔1996〕895金尉蜘汀两轧和涩肇规符骆巢搁履恢跃声斌沉阉邦钩到红尼耗泼竣戈欲钮傲躇雁处孽枣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