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一些重要内容。 1.地域规划:城市规划应当根据地理区位、自然条件和人文环境等因素,合理划分城市各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地域规划需要考虑到城市的整体发展和空间布局,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2.用地规划:城市规划应当明确各类用地的范围和用途,以保证城市发展的有序...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分区规划、操纵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尚未覆盖的用地,用地性质按城市总体规划执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按附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以下简称附表一)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操纵指标和规定 第七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工程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
3.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城市发展战略、用地规划、交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 4.编制详细规划,包括街区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 5.组织专家评审和社会评议,完善规划方案; 6.最终确定规划方案,并形成正式文件。 规划编制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城市规划定位和发展目标; •用地结构和功能分区划; •基础设施...
3.1.6高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 L3.1.6.1 高层住宅建筑应与受其影响的周边地区统一规划,并应进行日照计算分析,保证高层住宅建筑之间及受其影响的周边地区住宅建筑的有效日照时间符合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规定。3.1.6.2 高层住宅建筑之间以及高层住宅建筑与多、低层(含中高层)住宅建筑之间的日照间距可按3.1.3条计算确定。3.1...
第五条取得城市规划道路一侧土地使用权的,其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规划技术指标按照实际用地面积(净地)计算。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六条 建设项目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实施。建设用地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其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配套的管线工程详细规划。 第七条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应当符合控制指...
(1)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国家、地区或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空间形象,编制城市用地总体规划、城市基础设施总体规划等。 (2)详细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和确定区域、单元、街区、建筑物等规划要素的布局、功能、建设标准等,编制出具体的规划图。 (3)城市设计: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
1、附件1:石政文审(2012年45号)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城市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石家庄市内五区和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托管区)范围。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涉及以下内容: - 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市的总体规划,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包括城市的用地分区、交通系统规划、环境保护等内容。 - 建筑设计规范:制定城市建筑的设计规范,包括建筑的高度、容积率、绿化要求等,确保建筑的外观和功能的合理性。 - 城市交通管理:制定城市的交通管理规范,包括交通...
第八条 建设用地规划范围的确定: 1、凡沿城市道路的,皆应规划到道路红线;沿小区及小区以下道路的,应规划到道路中心线;周围已有建成单位的,应与已有单位用地边界xx。 2、其它情况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照以上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 建筑基地最小面积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 第十条 建筑基地不足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