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住建部令第139号)第七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
主要分为五类,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施工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 一、法定依据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文件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
各市(州)、县(市、区)应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对城市建成区内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处置等活动进行严格核准。建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的产生单位应办理产生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办理运输核准;转运调配场、堆填场、填埋场、资源化利用厂等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单位)应办理处置核准;参与处置活动(含产生、...
请全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建筑垃圾处置单位等于2024年9月30日前依法自主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取得许可证件后,需按规定在现场醒目位置张贴或随车携带原件、有效力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备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检查,对...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是指,在城市进行建筑垃圾处置时,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核准才能正式建设和使用。核准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批和签发核准文件三个环节。在申请环节,企业和个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设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的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审批环节主要是由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确保建设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
(一)规范核准事项。各市(州)、县(市、区)应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对城市建成区内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处置等活动进行严格核准。建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的产生单位应办理产生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办理运输核准;转运调配场、堆填场、填埋场、资源化利用厂等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单位)应办理处置核准;参与处置活...
如何在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治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为建筑垃圾行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今年以来,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持续深化数据赋能,通过整合应用道路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施工许可等12类数据资源,赋能“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数字化改革,推进证照应用广泛化、审批模式创新化、网办水平便利化。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理是城市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根据本文提供的信息,办理条件包括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机械和设备、消防设施、管理制度等; 办理材料需要提供申请单位盖章的相关文件; 办理流程包括网上或窗口办理两种方式,具体步骤有所不同; 办理地点在市政府行政中心科技馆二楼; 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一、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1)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2)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
1)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2)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3)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4)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