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80号)《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24〕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基础设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完善城市建设和管理体制,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乌鲁木齐市制定了本办法。 二、目的和意义 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乌鲁木齐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明确各方权责,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需求...
宁波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改善投资环境,保障城市开发建设顺利进行,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规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房[1997]209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浙财综字[2006]105号)精神,结合我市...
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徐政规〔2023〕1 号)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徐州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23 年 1 月 2...
第一条 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的综合配套服务水平,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06〕8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区城市(含县城、建制镇和口岸)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业、民用、公共建筑等项目建设的单位和...
宁波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改善投资环境内外,保障城市开发建设顺利进行,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规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房[1997]209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浙财综字[2006]105号)精神,结合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力度,加快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省关于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市政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行为,根据财政部《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称配套费)的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配套费,是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专项用于城市道路、桥梁、市容环...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是指为城市道路、桥梁等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而筹集的地方财政性资金。供水、供气、供电等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