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第七条:加快实施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尚未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市、县要尽快开征,确保2011年年底前征收标准达到城市家庭10元/户·月,单位职工4元/人月;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设区的...
根据《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本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13〕10号),基数内收费标准为生活垃圾(含干垃圾、湿垃圾):40元/桶(240L标准桶)、餐厨...
为了有效管理垃圾,保护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我国各地纷纷出台了垃圾管理费规定。本文将从垃圾管理费的定义、产生背景、政策内容、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垃圾管理费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垃圾管理费的定义 垃圾管理费,是指政府为鼓励居民分类投放垃圾、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对居民收取的一种费用。该费用...
第九条 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是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主体,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统一征收管理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针对不同收费对象采取相应方法,按照月征收或者年征收,具体采取直接征收或者委托代收方式进行:(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由财政管理经费的由财政部门代收,区财政管理经费的单位由区...
新乡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
垃圾管理费是为了应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环节进行全面管理和规范的费用。垃圾管理费主要包括:1、垃圾收集费;2、垃圾运输费;3、垃圾处理费;4、垃圾处置费;5、管理费。其中,垃圾收集费是垃圾管理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用于覆盖垃圾收集过程中的人力、物力等各种成本,包括人工收...
《办法》明确了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部门、征收方式、征收期限、征收行为要求以及使用要求等。生活垃圾处理费根据费用性质分别分别由县级税务机关或县(市、区)级以上生活垃圾管理部门组织征收,鼓励各地委托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代收。《办法》还明确了政府部门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监督管理措施。据悉,国家有关部门早于...
第四条 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向单位或个人征收的,用于将城乡规划建设的垃圾站(包括生活区内垃圾站以及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提供的临时垃圾设施,下同)的零散垃圾收集并运输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处理地,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过程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含装卸,下同)和处置的费用。第五条 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管理,应坚持“产生...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县级以上环卫主管部门组织征收并负责相关管理工作。征收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不得用于环卫管理和清扫保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也不得征收任何名目的基金和行政性收费。第八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应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