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工作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坦洲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坦洲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办理签订合同等聘用手续。 八、其他说明 对于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中小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公告》及有关规定,现经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3名同志为中山市坦洲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