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的管理,规范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二、发行与偿还 专项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期限为1年、2年、...
可以看出,《办法》不再强调对债券期限的匹配以及7年期、10年期债券的发行规模,而是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合理确定债券期限结构”。近年来,受经济环境、市场环境、项目运营、管理方式等各项因素的影响,15年期债券、20年期债券、30年期债券等长期超长期债券发行规模逐步扩大,2019年专项债券专项债券平均发行期限为9.02年,2020...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 暂行办法》的通知
12月18日,为规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财政部发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新增债券、再融资债券、置换债券发行规模不得超过财政部...
相较于2015年发布的政策法规,本次新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点改变。 一、丰富了承销团成员。在2015年发布的关于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政府政策文件中,承销团成员主要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在本次新公布的政策文件,增加了外国银行,并规定若外国银行参与承销,则必须获得该银行总行的授权。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等合法权益,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
财政部发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从债券发行额度和期限、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债券发行与托管等方面,明确指出地方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信用评级机构及其他相关主体,应当按照市场化、规范化原则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工作...
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等合法权益,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32号),我们制定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
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等合法权益,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32号),我们制定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