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兰州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党委部署,深入开展打击地下钱庄“歼击23”专项行动,于近日成功破获一起以“对敲”方式买卖外汇“非法经营”案。鉴于此案涉及山东、广东、黑龙江、江西、福建等14个省市,兰州公安同时发起全国集群战役,与兄弟省市紧密协同,一举端掉一个涉案达20亿元,涉及...
“对敲型”地下钱庄变相买卖外汇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是没有疑问的,但是并不意味着每个从事该类行为的人最终均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按照《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才能被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其在第三条就具体规定了“情节严重”...
答:通过国外的换汇公司或者国内的“地下钱庄”买卖外汇属于变相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的典型特征是:外汇交易的买和卖,分拆成两个对等行为,发生在不同国家。购汇者在境内支付人民币,在国外收取外币,或者相反,形成境内外“对敲”操作。这种换汇资金在境内境外实行单向循环,形式上不是人民币和外汇直接买卖,实质上是以外...
两高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将“地下钱庄”与“地下钱庄交易对手(即地下钱庄的客户)”作了区分,其所提及的非法经营罪的规制对象应为“地下钱庄”,而不包含“地下钱庄交易对手(即地下钱庄的客户)”。 综上,对敲型变相买卖外汇入罪必须具备非法经营犯罪以营利为目的及具有经营行为主客观要件。两高解释变相买卖外汇规定打击的...
二、地下钱庄现状 钱庄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跨境汇兑型,一类是非法结算型,大多数钱庄两者兼具。 01 跨境汇兑型 用对敲等方式,实现人民币与外汇的兑换,主要模式有以下几种。 1.“对敲”型模式。资金不用跨境支付,一般用对账的方式来操作。境内的团伙收取人民币,然后一般通过...
通过“对敲”帮助客户周转资金 据了解,陈某中在深圳福田注册一公司,主要经营投融资担保、诉讼保全业务。他以其为掩护,又在汕头注册成立了汕头市中宝电子有限公司,这才是地下钱庄实际经营地点。“以前都是经营场所在哪里,老板就在哪里。这起案件将两者设置在不同地点,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
骗税案告破!资金通过地下钱庄实现循环对敲,法人被判刑十一年 来源:新税网 税警联合稽查!法人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有效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显示,山东***食品有限公司因原材料采购货款存在明显资金回流,以及收取的外汇资金存在明显的通过地下钱庄,实现资金循环对敲,存在骗税行为,被...
对敲型地下钱庄是一种金融犯罪行为,指的是在地下进行资金调度,以非法的方式帮助客户进行资金转移、套利等操作,从而谋取非法利益。对敲型地下钱庄通常涉及两个主体:一个是资金的提供方,另一个是资金的需求方。他们通过地下钱庄进行资金调度,从而实现资金的转移和套利。
外汇掮客章某通过地下钱庄 开辟跨境“对敲”直通车 先后为17名客户交易1.96亿余元人民币 相当于造成外汇损失3000余万美元 ……外汇掮客章某通过地下钱庄开辟跨境“对敲”直通车,先后为17名客户交易1.96亿余元人民币,相当于造成外汇损失3000余万美元。记者近日了解到,经江苏省无锡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因犯非法经营...
地下钱庄经营者往往采取上述“对敲”、“两地平衡”等方式运作资金,境内外双方定期轧差、对冲结算,并不发生物理性资金流动。此外,在运作资金过程中,地下钱庄往往以虚假身份证或收购来的身份证开设大量银行账户,并利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便捷手段进行大额资金划转;同时雇佣“马仔”分散在不同银行的网点、柜员和ATM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