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是在1937年8月的洛川会议上明确提出的。 最早提出:1926年,中国共产党的四届三次扩大会议在广东的农民运动决议中提出了减租和限制利率的主张。 明确提出:1937年8月,在洛川会议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通过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决定以减租减息作为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