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的车位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转让制度无关,也明显区别于融资租赁合同,同时因为有偿的性质而区别于借用合同(借用合同为无偿合同)。从本质上讲,车位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只能是租赁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据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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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二)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