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以互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契税计税依据; 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 所以互换住房,应由陈某缴纳契税,且陈某应纳契税=(80-50)×3%=0.9(万元),李某不缴纳契税; 互换
在实物补偿的情况下,如果涉及土地使用权或房屋的互换,契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是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2.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3.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关于契税的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进一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以上规定,不包括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之间的互换的情形,不能按“互换”价格的差额计征契税,需按全额计征契税。
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其计税依据为所换取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也就是说,互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互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C选项说法正确。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以市场价格为计税依据。D选项说法错误。
下列关于契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房屋互换,契税计税依据为所换取的房屋的价格差额B.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