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最古老,最原始的渊源。“习惯”一词 常与“惯例”混用。其实“惯例”有广义与狭义,狭义的“惯例”专指“习惯”,而广义的“惯例”则包括“习惯”在内。外交文件上所用的“惯例”一词可能既包括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习惯”,也包括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