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交通条例(2011修订)是国务院于2011年01月08日发布,自1995年02月2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修订 国防交通条例,1995年02月24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1年01月08日发布。国防交通条例(2011修订),2011年01月08日发布。内容 国防交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防交通建设,保障...
国防交通条例,《国防交通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国防交通活动的军事行政法规。1995年2月2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是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该条例分为总则、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防交通建设,保障战时和特殊情况下国防交通顺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国防交通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国防交通,是指为国防建设服务的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邮电通信等交通体系。 第三条 国防交通工作实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防交通建设,保障战时和特殊情况下国防交通顺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国防交通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国防交通,是指为国防建设服务的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邮电通信等交通体系。 第三条 国防交通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面规划、平战结合的原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防交通建设,保障战时和特殊情况下国防交通顺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国防交通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国防交通,是指为国防建设服务的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邮电通信等交通体系。 第三条国防交通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面规划、平战结合的原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防交通建设,保障战时和特殊情况下国防交通顺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国防交通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国防交通,是指为国防建设服务的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邮电通信等交通体系。 第三条 国防交通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面规划、平战结合的原则...
《浙江省实施〈国防交通条例〉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内容 省政府令第102号 省 长 柴松岳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防交通建设,保障战时和特殊情况下国防交通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国防交通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铁路是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增强系统的国防动员能力,保障战时和特殊情况下铁路运输顺畅,根据《国防交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定本实施细则。文件内容 第二条 国家铁路系统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以及全体职工与所拥有的铁路设施从事国防交通活动,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合资...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防交通建设,保障战时和特殊情况下国防交通顺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国防交通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国防交通,是指为国防建设服务的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邮电通信等交通体系。 第三条 国防交通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面规划、平战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