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不准违反会计准则规定确认代理贸易收入。部分中央企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关于代理交易的收入确认把握不到位,全额确认代理贸易业务收入,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中央企业应当综合考虑与代理贸易业务相关...
九、不准违反会计准则规定确认代理贸易收入。部分中央企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关于代理交易的收入确认把握不到位,全额确认代理贸易业务收入,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中央企业应当综合考虑与代理贸易业务相关的风险转移、价格确定等事实和情况,以及委托加工业务中原材料核算情况,按照谨慎...
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 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贸易作为经济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虚假贸易背离商业实质,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金融市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2022年8月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全面开展中央企业虚...
近期,《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正式发布,此次“十不准”,是对近日“天龙运(首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开幕式暨全球供应链创新发展论坛,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稳定是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八部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
据此,我们理解:国资委【2023】74号《通知》所指“非标准仓单交易”系指非由交割库开具、并未经期货交易场所登记的提货凭证。二、“非标仓单交易”的理解 就《通知》规定不准开展的风险较高的“非标仓单交易”,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交易的对象(客体)不能是“非标仓单”;二是涉及“非标仓单”的交易即不准开展。
回复@赤曌: 去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严禁各类虚假贸易业务的开展,并三令五申如企业再发生虚假贸易,则涉及企业就地免职,免职后再查。国资委继续紧盯屡禁不止的“牛皮癣”问题,对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业务问题“零容忍”,并强...
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 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贸易作为经济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虚假贸易背离商业实质,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金融市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2022年8月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全面开展中央企业虚...
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 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贸易作为经济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虚假贸易背离商业实质,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金融市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2022年8月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全面开展中央企业虚...
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 各中央企业: 贸易作为经济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虚假贸易背离商业实质,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金融市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2022年8月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全...
发文文号: 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12-14 实施时间: 2023-12-14 法规类型: 日常管理 央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924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内容: 各中央企业: 贸易作为经济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