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发改革[2017]134号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对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分类处理,分类施策,深化改革,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集中管理、改制或移交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坚持统筹谋划。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和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协调推进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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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发改革[2017]134号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对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分类处理,分类施策,深化改革,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集中管理、改制或移交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坚持统筹谋划。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和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协调推进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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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推进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经国务院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近日,由国资委、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卫计委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7〕134号)公布,全国国企医院将面临包括资源整合、移交、关闭、改制等方法,最终时点是2018年12月。 该《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分类处理...
根据《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7〕134号)文件要求,对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分类处理,分类施策,深化改革,()前基本完成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集中管理、改制或移交工作 A、2018年年初 B、2019年年初 C、2018年年底 D、2019年年底 答案 查看答案 发布时间: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