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发改革[2009]49号 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以下简称《规范意见》)印发以来,有关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反映在...
各支部、各部门应在2018年10-11月安排一次专题学习,以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2009〕49号文件为基础,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宣贯教育,落实党委制定的整改措施。 附件1:《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 附件2:《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
— 1 —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鲁国资企改〔2009〕 9 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 国资发改革〔2008〕 139 号、〔2009〕 49 号文件的 通 知 各省管企业, 各市国资监管机构: 为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 投资行为, 加强企业管理,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现将国务院...
国资发改革[2009]49号国资发改革[2009]49号 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以下简称《规范意见》)印发以来,有关中央企业和...
国资发改革[2009]49号 国资发改革[2009]49号 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以下简称《规范意见》)印发以来,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