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 【发布日期】2006-08-25 【生效日期】2006-09-01 【效力】 【备注】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包括:烘烤类糕点...
(一)对于保质期短且贮藏温度有特殊要求的豆制品,抽完样后,要按企业产品明示的贮藏温度保存样品并及时送达发证检验机构。 (二)次硫酸氢钠甲醛的检测依据按国质检执(2002)183号文关于印发《禁止在食品中使用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产品的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及附件。 (三)腐竹允许分装,但必须符合本细则中的相应规定。
为此,总局组织专家对28大类食品分类进行了调整,制定了糕点等食品7个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此为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产品。根据加工工艺的不同分为发酵性豆制品和非发酵性豆制品两大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发酵性豆制品是指...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国质检食监〔2006〕 365 号) 【发布单位】 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食监〔2006〕 365 号 【发布日期】 2006-08-25 【生效日期】 2006-09-01 【效 力】 【备 注】 一、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 油、 糖、 蛋等为主要原料, ...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挂面产品包括以小麦粉、荞麦粉、高粱粉、绿豆(或绿豆粉、绿豆浆)、大豆(或大豆粉、大豆浆)、蔬菜(或蔬菜粉、蔬菜汁)、鸡蛋(或蛋黄粉)等为原料,添加…
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核心提示:为科学地规划和指导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对28大类食品中的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调味料、酱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酱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国质检食监〔2006〕365 号)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酱类产品包括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经发酵酿造而成的各种调味酱,以及以调味酱为主体基质添加各种配料(如蔬菜、肉类、禽类等)加工而成的酱类产品,主要包括甜面酱、黄酱、豆瓣酱等。酱类产品申证单元为1个。
来源:国质检食监〔2006〕365 号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挂面产品包括以小麦粉、荞麦粉、高粱粉、绿豆 (或绿豆粉、绿豆浆)、大豆(或大豆粉、大豆浆)、蔬菜(或蔬菜粉、蔬菜汁)、鸡蛋(或蛋黄粉)等为原料,添加食盐、食用碱或面质改良剂,经机械加工或手工加工、烘干或晾晒制成的干面...
为科学地规划和指导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对28大类食品中的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调味料、酱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为此,总局组织专家对28大类食品分类进行了调整(附件1),制定了糕点...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酱类产品包括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经发酵酿造而成的各种调味酱,以及以调味酱为主体基质添加各种配料(如蔬菜、肉类、禽类等)加工而成的酱类产品,主要包括甜面酱、黄酱、豆瓣酱等。酱类产品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酱。酱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