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发资质2017 1号 附件4:电力业务行政许可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工作监督检查评价办法
延续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一、申请与受理 (一)办理流程与责任分工 申请人确定所申请电力业务行政许可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具体事项,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责任人为受理岗位工作人员,应履行以下具体职责:1.答复申请人的咨询;
一、领导小组成员 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国家能源局领导及有关专业司、资质管理中心,有关行业组织、企业的负责人组成。 组长:李凡荣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 成员:袁民 综合司司长 贺刚 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 李福龙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唐艺艳 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 黄学农 电力司司长 刘宝华 核电司司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