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节能〔2023〕2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山西省能源局、广东省能源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