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31号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管理问题的公告,本法规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自2014年7月16日起废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
国税发[2001]4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外籍个人和企业提供完税证明和中国居民身份证明的通知[全文废止] - 2001年税收法规 - 税屋网 http://t.cn/Ry9XDxH
招聘的农民工,虽然是临时性质的,但是应该是在你们公司的安排下开展工作,属于雇佣性质、非独立工作,构成个人所得税法上的“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等非独立个人劳动取得的报酬是有区别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
国税发[2008]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