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2009]6号文规定:经批准采取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其履行汇总纳税的机构、场所,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索取《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企业其他机构、场所应当于每年6月30前将《汇总申报纳税证明》及其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其他...
嘿哟,朋友!强烈推荐这个东东~ [2009042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doc]给你放这儿啦~ 这个资源你喜欢不,还想了解其他类似的资源不?
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需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申请的项目,企业须持书面申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71号)第六条规定凭证资料,于2009年2月28日前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经批准后可按(国税发[1999]171号)的规...
豫国税发[2009]6号2009-01-12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转型改革、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以及与改革配套的增值税、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修订等是流转税税制改革和完善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阶段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为了贯彻落实好流转税相关改革内容,保证增值税转型、成品油价格和...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实施时间:2009-1-12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北京 评论人次: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税发〔2008〕121号,以下简称《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属于《文件》第一条情形的外商投资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必须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在2009年2月28日前(以收寄日期为准)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送国税发〔1999〕171号文件第六条所...
(国税发[2009]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加强征管、堵漏增收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税收收入增长预期目标,税务总局制定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既要看到完成全年税收收入增长...
国税发〔2009〕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促进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现将实施该项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经有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