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火〔2021〕362号 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21]17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已经印发给你们。为确保认定管理工作高效、...
国科发火[2021]362号 首发有效 实施4年345天 关联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