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国家局卷烟价格管理有关规定,确保执行到位。 国家局再次重申,各单位要坚决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重新印发开展“天价烟”和卷烟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烟计〔2012〕114号)要求,卷烟工业企业不得人为炒作卷烟零售价格,卷烟零售价格一律不得超过1000元/200支,未经国家局核准价格的卷烟产品不得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