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 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
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区别: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
二者区别如下: 1. 主体不同:出让主体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而转让主体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 行为性质不同:出让是物权设定,而转让是他物权转移。 3. 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而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
为了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行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城镇国有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一、适用范围本暂行条例适用于我国城镇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主要规定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行为.以下是该条例的部分原文及解读: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和条件 根据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重要的是,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
第六条国有土地租赁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批权限,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征地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行办理审批手续。第七条国有土地租赁,要以采用招标、拍卖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方式。采用双方协议方式出租国有土地的租金,不得...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行为,明确了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条例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名词解释: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出让和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原则、条件及其程序的法规。 1988年7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1990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号令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共8章54条。第一章总则,规定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