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我国刑法对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一起规定在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
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和滥用职权罪是两种严重的职务犯罪,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国家利益的维护构成了威胁。以下是对这两种罪行的详细解析。 一、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 定义: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
导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有4个构成条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滥用职权,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的财产权益,犯罪主体是特定的主体,必须是国有公司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构成条件有啥?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失职一般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定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国有企业渎职罪量刑最新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法规 一、犯罪主体与行为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犯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