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指导意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有关要求,构建了多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医疗美容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有利于防止监管空白,提升监管效能。二是《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将医疗美容诊疗活动、涉医疗美容经营活动以及医疗美容用药品医疗器械等纳入综合监管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