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批准从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的企业,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定点生产手续。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通过公平竞争确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 第四条申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定点生产,应当按照品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药品生产企业申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定点生产申请表》(附件1),并...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通过公平竞争确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 第四条 申请麻醉药品、*9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定点生产,应当按照品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药品生产企业申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定点生产申请表》(附件1),...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2018-01-30 [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2016-09-29 [4]中央人民政府网. 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食品药品监管局 麻醉药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