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从维护相对人的利益和维护市场关系的稳定性出发,"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除外"。①同时,依据《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的,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