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铁路局 公安部 2015年2月4日 禁止携带物品目录 一、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1. 军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2. 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3. 其他枪支: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等。 4.上述物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