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与其母行、集团,或者其子行、子公司共享敏感级及以上数据,应当获得数据主体的授权同意,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以数据主体拒绝同意共享敏感数据而终止或者拒绝单家子行、子公司对其提供金融服务,所共享数据属于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的除外。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3月22日 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及依据) 为规范银行业保险业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金融安全,促进数据合理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bsabf@cbirc.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3月22日 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bsabf@cbirc.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3月22日 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