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根据你的描述当初起用的是废止的文号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所以甲方的要求得不到法律的认可。2016年1月1日,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发布,废止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