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六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23〕10 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实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看法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 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